2月29日至3月4日,恩施州质监局副局长王富昌带领特执法人员,对城区范围内超期未检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。
根据湖北省特检院恩施分院提供的电梯超期未检名单,城区共有6家单位的24台电梯超期未检。经现场检查,主要发现四方面问题:第一,在用的电梯超期未检;第二,部分单位未签订电梯维保合同;第三,部分单位无电梯管理人员证件;第四,部分单位在用电梯未注册登记。
针对现场检查的情况,执法人员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,对超期未检的电梯,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,经定期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,完善相关资料,补齐相关证件后方可投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