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枝江市出台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时间:2015-09-09 ——科技板块成功挂牌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近日,为鼓励和扶持枝江企业挂牌上市,支持企业做大做强,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湖北枝江市出台《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》。 该办法所指挂牌上市,包括中国证监会现设的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(简称“新三板”)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及境外资本市场。 鼓励和扶持企业是指注册地(且实际经营地)在枝江市行政区域内,并在枝江市人民政府备案的企业。 该办法规定,在主板上市且募集资金70%以上投资在本市的企业,一次性补助300万元;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且募集资金70%以上投资在本市的企业,一次性补助200万元;对注册地在枝江市的第一家上市企业,额外补助100万元。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且募集资金70%以上投资在本市的企业,一次性补助50—100万元;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且募集资金70%以上投资在本市的企业,一次性补助30万元;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块成功挂牌,一次性补助10万元。 为做好支持企业上市工作,枝江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市金融办、经信、商务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发改、科技、国土、人社、工商、房管、环保、规划、质监、消防、人行、银监等部门为成员共同成立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协调推进。 |